公司的HR小Y今天一早拿了个《劳动合同法》来央求:帮忙挑挑里边的新的东西,合同和制度都要改,似乎要玩真的了。
下午一聊才听说,敢情11月还有个细则呢,明年2月还有个“劳动仲裁法”什么的,一句话:劳动仲裁的裁判一审终止不许上诉,罚到公司倒闭也在所不惜!怪不得连百度这样的几千人的大公司都不得不动了,搞起了合同大生产。不知道是为了奥运少几个人上访,或者跟国际接轨完善职工福利制度,总之政府要下大决心了,据说还因此增加了上百万就业岗位呢。
这样的话,公司要K个人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,个人的权益多少保证了些。还有一句很好的话: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,鼓励签不固定期的劳动合同还是不错的。另外,对社会保险全国流动的问题也有了说法。总之,是社保最低限额调整以后又一个好消息了。
不过,不能说这是天大的好消息,新法有不少地方是含糊的,不明说是为了留有余地,法律是不能太绝对的,也就让HR有了曲线救国的思路,况且应对办法已经在网络中满天飞,各种应策培训也挺热闹,还是看细则会怎么说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