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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露游徽章的佩带是露游社区公民的像征,露游网社区志愿者及社区注册人员应按规定佩带徽章,其具体规定是:

(1)在露游网会议及相关会议的会场、参加露游网活动和一些团体比赛时,必需要佩带徽章;
  在火车、飞机、轮船、汽车、电车及公共场所等,可以佩带徽章。

(3)经过申请,露游网及本网内组织在自己颁发的奖状、奖旗、奖章、证书、光荣簿和其它荣
   誉性证件上及报刊上可以加印露游网徽章,但露游网徽章不具备法律效力。

(4)凡是商业用途,工商业品的标记、装饰、广告、图案和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等等,都不得
  使用露游网徽章。

(5)佩带露游网徽章的人员,不准有损本网站的形象及做不利于本网站发展的事情,不准做损
  人利己及不道德的行为,露游网徽章不准佩带在不雅、不文明的身体位置处,一切社会复
  杂人员,不予颁发露游网徽章。

(6)露游网社区志愿者及注册人员,不得在露游网徽章上擅自涂改及涂抹。

(7)露游网徽章不得转让他人,不得做为商品在商店出售。露游网徽章遗失,可以申请补发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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