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目的
为规范社区管理,充分发挥版主的管理职能作用,确保露游网社区持续、健康地发展,
特制定本规定。
二、适用范围
本规定适用于露游网社区所属栏目的全体版主。
三、版主申请
1、基本要求
①注册时间满两个月且上站次数100次以上,第一版主的注册时间须三个月且上站次数满
200次以上。
②自愿义务地为社区网友提供服务。
③具有充足的上网时间以确保版务管理的追溯性。
④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及修养,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。
⑤在所申请的版面及社区内表现良好,并具有一定的社区经验。
⑥具备一定的组织与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。
⑦自愿接受社区及网友的监督,接受社区的审核。
⑧自觉遵守社区规章制度,服从社区统一管理。
2、审批流程
①凡符合以上基本要求的社区任何公民均可参与竞聘(城市版原则上由在该地区居住的社
民担任),同时填写《版主申请表》在版务处理栏目中递交申请。(范本)
版主申请表中需填写以下内容:
申请人id:
申请版的版名:
目前居住城市:
专长或管理该版的优势:
你经常参与,最感兴趣的社区版面是:
平均上网时间(小时/天):
申请该版版主的理由:
你认为该版目前现状是否需改进及你的管理思路:
②已经按格式并在指定栏目递交申请的,由拟申请管理栏目的第一版主综合网友评论意见
并组织其他版主共同考察、讨论待意见统一后按以下格式报管理论坛由社区站务组审批。
所在栏目:
新增名单:
申报附件:(附候选人申请帖地址)]
③初聘版主均为特邀,首聘试用期一个月,期满后由社区综合其表现给予续聘或解聘。
④凡出现下列情况的,社区站务组不予以审批:
a)不符合基本要求的;
b)申请格式及申报流程不符合的;
c)辞职未满3个月又重新申请原管理栏目的;
d)已超编版主定额3名以外的;
e)已超允许兼任范围的(同一用户可申请担任两个栏目以下的管理,但不能同时担任两个
栏目的第一版主)。
⑤不得违反审批程序操作,禁止非管辖区内的管理员未经社区副总管或社区总管授权而越
权审批。
⑥新开栏目由社区站务组可直接考察并任命版主。
⑦特殊情况下,可不受以上要求及流程控制,但须报社区工作组讨论并经社区总管(含)
以上管理员的同意后方可执行。
3、版主权限
①拥有所管理栏目的操作管理权限,即可按社区及版务相关规则进行精品判定,删除、转
移及限制不符合规定的论题,屏蔽不守规则的用户在该栏目的发言权。
②拥有登陆相应管理论坛及发言权限。
四、管理细则
1、工作条例
①遵守社区各项规章制度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自觉维护社区形象。
②及时遴选精品作品,删除违反社区规则的言论。
③及时维护所管理栏目的正常秩序,积极参与调节及处理版内纠纷,确保所管理栏目持续、
健康地发展。
④善待网友,认真回答网友提问,虚心接受建议与批评,严禁使用任何攻击、谩骂性词汇。
⑤疏导为主,慎用权力,耐心解答社员对于管理工作的质疑,严禁滥用职权打击报复。
⑥认真解答社区对管理工作的质疑,虚心接受批评,服从社区的统一管理,禁止对社区编
辑的操作进行逆操作。
⑦出现个人不能或不便解决的问题时,及时向社区管理员通报。
⑧遵守纪律,严禁泄露管理论坛讨论内容及管理界面,不得将拥有管理权限的ID转借他人
使用。
2、请销假制度
①第一版主请假,须在管理论坛专帖备档,填写任职栏目、请假理由及假期、版务交接情
况,每次假期不得超过7天,一季度内累计不超过30天,一年内累计不超过60天。
②版副(第一版主以外的正式版主)请假,须在管理论坛专帖备档(注明任职栏目、请假
理由及假期)的同时通知第一版主,每次假期不得超过10天,一季度内累计不超过40天,
一年内累计不超过90天。
③特邀在初聘期一个月内不得提出请假,一个月后视同版副请假制度办理。
④如因个人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假期的,须在管理论坛备档的同时通知管辖区内的管理员。
3、投诉条例
版主就社区管理提出意见建议须在管理论坛提出,若因在履行职责或进行其他社区活动中,
与社区管理层、版主或一般社民发生纠纷或产生质疑时,须遵守以下规定:
①版主在社区活动过程中,与其他版主、社区管理员发生意见分歧、纠纷或就对方的管理
产生质疑时,本着“内部纠纷内部处理”的原则,在相互通过信息方式沟通不妥的情况下,
可通过社区信息等隐秘途径向社区管理员汇报,或在管理论坛提交意见建议及投诉申请,
不得利用版主身份或马甲在外相互攻击及提出质疑,以破坏所管理栏目及社区管理队伍的
团结性。
②版主在进行版务处理时,与一般社民发生纠纷,应本着“沟通为上”原则,主动与投诉
人进行沟通并协助意见建议栏版主处理好投诉。
③版主在进行社区活动中,遭受他人恶意诽谤及人身攻击等行为时,应及时通过社区信息
方式向社区管理员通报及求援处理。
④社区在外部受理其他投诉时,版主应冷静对待,若就此投诉有所看法,可以社区信息或
邮件方式向相关管理员,也可在管理论坛提出个人建议,不得哗众取宠,利用版主ID或马
甲在外随意评论投诉或被投诉的一方,而导致事态扩大。
4、处罚条例
①未按规定要求请销假或逾期未归视为擅自离岗且 30天(初聘特邀10天)以上的,社区有
权直接作出免职处理;虽已按规定请假但累计假期超标准又无提前向相关管理员阐述正当
理由的,社区有权视为个人自动降级或引咎请辞处理。
②社区每月依据各版主的登陆时间、履行职责及遵守社区规章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,凡发
现不执行版务、不称职的版主,社区有权直接作出免职处理。
③未服从社区统一管理,进行煽动、集众闹事及破坏社区形象的,社区有权直接作出免职,
甚至取消社区公民权等的处理(版主利用马甲在外煽动、集众闹事及破坏社区形象的视同
版主ID违规处理)。
④泄露管理论坛内容或转借拥有管理权限的ID供他人使用并经查实,社区有权直接作出内
部警告、通报批评、降级或免职处理。
⑤长期管理栏目发展不力的,社区有权直接作出免职处理。
⑥利用版主ID或马甲在社区活动过程中,存在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及社区规则的行为,社
区有权视情直接作出内部警告、通报批评、降级或免职,甚至取消社区公民权等的处理。
⑦违反投诉条例,在外扰乱社区工作秩序及破坏社区形象的,经管理员的劝阻无效下,社
区有权直接给予内部警告、通报批评、降级或免职,甚至取消社区公民权等的处理。
⑧违反社区规定,对社区编辑的操作进行逆操作的,社区有权直接作出内部警告、通报批
评、降级或免职处理。
⑨违反其他工作条例,造成一定影响的,社区有权直接作出内部警告、通报批评、降级或
免职处理。
五、附则
1、本规定中的投诉条例同样适用于拥有登陆管理论坛权限的一切社民,若未遵照执行,
社区有权直接撤消其登陆管理论坛权限,甚至取消社区公民权的处理;
2、本规定解释权归露游网社区,并有权视情实时修改及完善。
3、本规定自二00五年五月一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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